電力工程安裝的主要工作完工之后,需進行檢測工作,對電力安裝的質量進行評估,驗收。
那么,電力工程安裝驗收有哪些步驟?
1.通電調試:
(1)工程實體安裝完畢,清潔場地經過仔細的檢查和準備后進入調試步驟。
遵循“五先五后”原則。先單機后聯調;先手動后自動;先就地后遠方(遙控);先空載后負載,先點動后聯動。
(2)要嚴格遵循準則。不能急于求成和忽視。所有配電屏、柜和設備的送(受)電須嚴格按規程操作,實行“送(受)電令”制度。送電單位由專人負責、統籌安排,不論是送電還是受電,都要在雙方監理的監督下完成。
(3)形成有關工程調試數據資料。要求施工單位提交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往往不及時簽署或要求重新安排調試,造成資料延遲、失真或浪費人力、物力,也不能體現監理在關鍵工序的旁站監理作用。有的監理人員只是用巡視的方法簡單地介入調試過程,不熟悉調試情況和調試結果對調試資料中的數據持懷疑態度。
2.驗收:
電力工程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在自評、自查工作完成后,向項目監理部提交竣工驗收報驗單及竣工報告;電工在設備供配電上應做到按規程規范接電,對供電設備開關、控制盤應做到提前檢修,接好電后須對設備進行試運轉。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竣工資料及工程實體質量完成情況進行 預驗收對檢查出的問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經項目監理部對竣工資料和工程實體整體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并向建設單位提出資料評估報告。
對一些竣工驗收后工程移交前未來得及完成整改的問題,可征得安裝單位的同意,做用項處理,在監理的督促和監督下可以在工程移交后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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